会计师职称考试(强化班)
考试说明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的要求,上海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进行。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
培训优势
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报考条件
级别 |
报考条件 |
费用 |
---|---|---|
初级 |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
2180元 |
中级 |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3580元 |
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级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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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
5月13日(星期六) |
8:30-12: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一批次 |
14:30-18: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二批次 |
|||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
5月14日(星期日) |
8:30-12: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三批次 |
|
14:30-18: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第四批次 |
|||
中级 |
第一阶段: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
9月9日(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培训费用:
初级:2180元
中级:3580元(开课时间:4月8日)
承诺:凡出勤率达到85%并参加当期考试的学员,若没有通过,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的可免费重修一次,第三年度需再参加培训再享培训费半价优惠。
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审核——填写培训报名表——交费——领取听课证;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1张,在校学生请携带学生证(原件及注册面复印件1张)。
报名地点及交通路线
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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